部门职责

部门职责

1、根据《国家安全法》实施细则,做好事关国家安全和稳定的工作。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高等学校消防管理规定》,做好院内消防管理,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3、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意见》精神,在院党委和行政领导下,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群防群治,做好院内治安工作,为师生员工营造良好的校园治安环境。

4、积极协助配合公安机关破获一般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搞好“四防”工作。

5、负责组织院内治保委员会、校卫队、义务消防员的业务训练和学习。开展相关工作。

6、做好每年大学生新生军事训练工作。

7、负责院内公共集体户口,三队人员、临时工、暂住人员管理、协助办理出国边境证手续工作。

8、做好院内车辆管理工作,确保校园良好交通秩序。

基本情况

处长(主持工作):陈扬武

话:027-88064372

2021年11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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