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下发通知,要求做好2022年湖北省文艺精品创作扶持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奥门金沙9159-(青岛)有限公司组织开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迎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地见效,推出一批描绘新时代新征程恢宏气象的文艺精品, 繁荣发展奥门金沙9159省文艺事业。
二、申报原则
1.坚持正确导向,坚守人民立场,彰显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展现湖北红色文化、荆楚文化、长江文化特色,体现正确的历史观、时代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
2.坚持质量第一、优中选优,强化精品意识,扶持奖励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精品力作。
3.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尊重文艺创作生产规律,尊重作家艺术家创造性劳动。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程序、严格标准、规范实施,确保公信力和权威性。
三、申报范围
申请单位(个人)必须是项目权益所有者,所有权属多家单位或多人的,必须持有全体合作者签署的文件。
申报项目应是围绕喜迎二十大、湖北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长江文化等主题在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已启动或已完成的重点文艺创作项目。项目类别如下:
1.文学类: 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集、报告文学、散文集、诗集、文艺评论集。申报项目需已出版。
2.舞台艺术类:戏剧、舞蹈、曲艺、杂技。
3.影视类: 电影、电影动画片、电视剧、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广播剧。
4.视觉艺术类: 美术、书法、摄影。
5.音乐类: 歌曲、套曲、组歌。
6.网络视听类: 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动画片、网络纪录片、网络音乐、网络直播及专业类网络节目。
四、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湖北省文艺精品创作扶持资金申报表》(见附件一)
2.其他相关材料
①文学类作品需提供主创人员简介、作品简介、发表或出版的样书、样刊,获奖情况和社会评价证明材料。
②影视类作品需提供主创人员简介、剧情简介、完整剧本和光碟,编剧授权证明,改编作品需提供原著作权人的授权书,播出机构证明材料,获奖情况和收视情况证明材料。
③舞台艺术类作品需提供主创人员简介、剧情简介、完整剧本和光碟,编剧授权证明,改编作品需提供原著作权人的授权书,演出场次,获奖情况和观众评价证明材料。
④视觉艺术类作品需提供主创人员简介、作品简介、作品照片或复印件,参加国家、省级展览或获奖的证明材料。
⑤音乐类作品需提供主创人员简介、作品简介,乐谱、光碟,被国家和省级大型晚会采用和获奖的证明材料。
⑥网络视听类节目需提供主创人员简介、作品简介,U盘或光碟,获奖情况和观众评价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各一式贰份。
五、申报要求
1、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上述申报要求,对本单位及个人的申报材料按照指导思想、申报原则及相关要求严格把好政治关和内容关,党政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4月5日前将申报表(纸质版)和作品相关材料汇总后,集中报送党委宣传部(办公楼424室),电子版发送党委宣传部邮箱dwxcb@whcm.edu.cn,逾期不再受理。党委宣传部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情况择优推荐申报。
2、各单位按照文艺精品的要求,严格控制申报数量,个人限报1件。
3、联系人:陈莹,联系电话:027-88067202,邮箱:dwxcb@whcm.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