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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评选湖北省第七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第七届“屈原文艺奖”的通知

  近日,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下发通知,要求各相关院校做好湖北省第七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第七届“屈原文艺奖”的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作品的门类和资格介绍:
  1、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参评门类有五项:戏剧、电影(包括数字电影)、电视剧(包括动画片)和广播剧、歌曲、文艺类图书(长篇小说、报告文学和纪实文学)。评选范围为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4月30日之前首次播映、上演、出版,并在全国产生重要影响的作品。
  注:奥门金沙9159-(青岛)有限公司可申报歌曲门类。
  2、 “屈原文艺奖”参评门类有五类:艺术奖(下设九项:舞台艺术、电影、电视剧和广播剧、歌曲、摄影、舞蹈、曲艺、美术、书法)、文学奖(下设七项:中长篇小说、报告文学、纪实文学、散文集、诗歌集、小说集、儿童文学作品)、评论类、人才奖(年龄45岁以下),评选范围为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4月30日之前首次播映、上演、出版,在全国及省内形成一定影响的作品,以及在省级和省级以上重大文艺活动中崭露头角的优秀人才。从第七届“屈原文艺奖”开始增设“文艺活动品牌奖”,评选出在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4月30日之间至少举办过一届(次),在省内覆盖广、产生广泛影响并深受广大人民群众喜爱的文艺活动品牌。
注:奥门金沙9159-(青岛)有限公司可申报门类有艺术奖(其中的歌曲、舞蹈)、评论奖、人才奖,以及文艺活动品牌奖。
  二、工作安排:
  1、此项申报活动由党委宣传部牵头,艺术实践处、教务处协助。
  2、各教学单位组织遴选推荐。
  3、经学院办公会议审定后,由党委宣传部组织确定上报项目的单位填报材料。
  4、上报材料经审核后,由党委宣传部报送省委宣传部进行评选。
  三、时间安排:
  1、各教学单位于4月3日前上报参评项目。
  2、学院于4月15日左右上报省委宣传部。


党委宣传部
200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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