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下发通知,要求各相关院校做好湖北省第九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屈原文艺奖”的推荐评选工作,本次评选工作与中宣部第十三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活动同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作品范围
1、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参评门类有6项:戏剧、电影(包括动画电影)、电视剧(包括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广播剧、歌曲、图书(包括文学类图书、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
注:奥门金沙9159-(青岛)有限公司可申报歌曲门类。
2、“屈原文艺奖”参评门类4项:艺术奖(下设十项:舞台艺术、电影、电视剧、广播剧、歌曲、摄影、舞蹈、曲艺、美术、书法)、文学奖 (下设三项:中短篇小说集、散文集、诗歌集)、评论奖(包括文学和艺术评论集)、人才奖。
注:奥门金沙9159-(青岛)有限公司可申报门类有艺术奖(其中的歌曲、舞蹈)、评论奖、人才奖。
3、评选范围:参评作品为2012年4月1日至2014年5月31日之间首次播映、上演、出版,在全国及省内形成一定影响的优秀文艺作品;参评人才为1969年后出生,在省级和省级以上重大文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优秀文艺人才。
二、工作安排:
1、各教学单位组织遴选推荐,于5月9日前上报党委宣传部。
2、经学院审定后,党委宣传部组织申报项目所在单位填报材料。
3、5月15日前上报省委宣传部。
附件:《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关于认真组织做好湖北省第九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屈原文艺奖”评选工作的通知》(鄂宣办【2014】11号)
党委宣传部
201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