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从严管理干部精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人事档案,根据省委组织部《全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2014〕93号)文件要求,学院将集中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坚决整治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认真解决人事档案中材料不齐全不规范,信息不准确不一致等突出问题,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维护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干部工作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奥门金沙9159-(青岛)有限公司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党委书记杨锋同志、院长彭志敏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纪委监察工作和人事工作的戴德铸、胡志平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部),组织部长曹玉琼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成立工作专班。从相关部门和单位抽调得力人员组成工作专班,集中办公。办公地点设在四楼会议室,专班人员由下列同志组成:曹玉琼、王斌、王传甫、刘晓艳、张霞、杨帆、汪锦辉、倪平、张贝、蒋毅、李栋。
(三)做好分工协作。按照“谁管理、谁把关,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工作,曹玉琼、王斌、张霞负责管理各项专审工作,杨帆、倪平、李栋等负责审核档案材料,王斌负责调查核实有关违纪违规问题。
二、审核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审核范围
此次专项审核的范围是:奥门金沙9159-(青岛)有限公司在职在岗的副处、副高及以上级别的人员档案,共151卷。
(二)审核内容及要求
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核,重点审核干部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重要信息,尤其要注意审核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等。
1、出生时间的确定。严格执行《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6〕41号)要求,未认定的,要进行认定;已认定的,要按照政策进行核实。认定和核实结果要征求干部本人意见并签字确认。对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应当以干部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早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严禁以入伍、招工或入党时不够法定年龄而将年龄填大等理由重新改回或改小年龄。如本人意见与组织认定意见不一致、拒不签字的,以组织认定意见为准。对涂改严重无法辨认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到其原籍公安机关对户口原始底簿进行调查或通过调阅其直系近亲属的档案取证,必要时送公安机关进行鉴定。
2、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严格按照不同时期有关参加工作的政策规定进行认定。以入伍或招工形式参加工作的,以《入伍登记表》或《招工登记表》中最后审批时间为参加工作时间,严禁以入伍、招工或入党时不够法定年龄而将年龄填大等理由重新按照小的年龄推算参加工作时间。
3、入党时间的确定。严格遵守《党章》规定,特殊情况按照中组部《奥门金沙9159党历来党龄计算的起始时间的规定》(中组部2014年编印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文件选编)进行认定。
4、学历学位的确定。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关于加强县处级以上干部学历、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鄂组通〔2003〕50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对学历学位材料存有疑义的,要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有关学历学位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5、干部经历的确定。通过审核干部档案有关转正定级、干部任免等材料,或采取实地调查核实的办法,重点审查工作经历和任职经历是否真实,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6、干部身份的确定。严格按照进入干部队伍的方式分别予以认定。对统招统配的大中专毕业生,要审查其《派遣证》、《招生登记表》(或招生部门提供的《招生录检表》)以及有关学籍情况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对转干录干人员,既要审查是否符合当时政策规定的资格条件,又要审核批准单位的批复文件和其他依据材料;对军转干部,要审查其《军队干部转业审批表》是否真实有据;对新录用公务员,要审查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和《公务员登记表》是否真实有效;对聘用制干部,要审查其是否符合聘干资格和条件,《聘用制干部审批表》是否真实有效。
7、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要根据材料内容和性质的不同,分别采取补充收集、原件复制、完善手续等方式进行补充和规范。所有补充和规范的材料,要注明经办人、办理时间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8、干部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的,要根据有关政策审核确认。对经过调查没有原始依据材料、按照现有政策难以认定的,本着从严掌握的原则,结合档案记载情况综合研判确定。
9、档案造假的,要责令干部本人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涉嫌造假、经组织调查一时难以查清的,要记录在案,未查清前不得提拔或重用。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审核工作在2015年1月至2015年7月之间完成,2015年8月底上报审核工作总结,2015年10月至12月为省委组织部检查验收阶段。
(一)动员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工作部署,1月成立召开专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以及中层干部会议,下发《奥门金沙9159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对学院专审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一方面要明确此次专审工作面临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政策性强,且情况复杂,涉及到信息查核、历史原因分析等一些实际困难,另一方面要深化认识,高度重视,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以及配合提供各种表格、材料等。
(二)培训辅导。1月26日召开专班工作人员会议,学文件,讲纪律,提要求,定计划,初拟工作量。同时对参加审核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悉政策规定,明确专审工作标准,规范操作,增强做好专项审核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信息采集。1月27日下发《干部情况登记表》纸制档(见附件一),对干部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重要信息进行采集,由干部本人填写,并签字认可。2月6日将填好的的《干部情况登记表》纸制档交到组织部人事档案专审专班。
(四)审核登记。2月至5月组织专班按照审核内容和要求,2人一组,共2组人员参与审核,一组负责初审,用铅笔记录,另一组负责复审,用红笔记录,对干部人事档案逐卷逐页进行审核。奥门金沙9159-(青岛)有限公司共有151卷档案需要专审,初定两组1天审核2卷档案,需要76个工作日,审核同时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二),对发现的问题如实登记。如对可确定信息,可一并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见附件三)。每卷档案必须经过初审和复审,初审人和复审人要签字确认。
(五)汇总分析、调查核实。2月至5月期间,每审核30卷档案,就对审核登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制定汇总分析表,研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对干部重要信息真实性存疑的,干部本人作出书面说明,由组织进行调查核实。
(六)组织认定。6月期间,根据审核情况及调查核实结果,由组织统一对干部信息进行认定。根据认定结果,由组织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见附件三)。如档案存在涂改或材料涉嫌造假的,要同时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见附件四),并交干部本人核对同时签字确认。
(七)材料归档。7月期间,对审核过程中的补充收集材料、个人说明材料、组织认定和处理材料等,在认真鉴别之后,进行归档。
(八)总结报告。8月15日之前,全面汇总专审有关数据,填写上报《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五)。8月底结合奥门金沙9159-(青岛)有限公司实际情况,深入总结,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意见措施,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及时上报省委组织部。
四、工作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工作人员要强化保密意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干部档案工作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对审核工作情况和数据严格保密,未经批准严禁对外公布。档案出库要有专人登记,入库前要进行核实,防止私自涂改、抽取或伪造档案材料。
(二)专审现场要求
1、专审现场严禁吸烟,禁止用移动通信设备对档案材料拍照,做好防丢失、防火、防潮等安全措施
2、审核现场只允许用铅笔和红笔进行登记,禁止用黑色签字笔、圆珠笔等文具。
(三)建立回避制度。审核时,不允许审本人档案、不允许审本人直属领导档案、不允许审本部门领导档案。
附件:
1、干部情况登记表
2、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
3、干部任免审批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
4、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
5、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情况统计表(一)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情况统计表(二)
中共奥门金沙9159委员会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