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院的安全保卫工作,切实保障学院和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意见》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学院安全保卫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原则。
二、工作职责
奥门金沙9159行政履行校园安全稳定的管理职责,全面统筹协调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加强监督、检查、指导,健全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奥门金沙9159书记、院长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一)院领导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保卫法规和上级机关的有关指示,将安全保卫工作纳入学院管理工作的议事日程。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评比。
2、落实综合治理责任制。院长与学院二级单位签订《校园管理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分管院领导与二级单位签订《单位消防管理责任书》,组织对师生员工进行法纪安全教育,表彰、奖励在安全保卫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处理违反安全保卫制度的责任人。
3、定期组织召开全校安全稳定工作会议,布置安全工作,排除重大不稳定因素。
(二)保卫处职责
1、保卫处是学院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院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学院领导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独立或配合公安机关对学院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及火灾事故进行查处。
2、根据上级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制度、法规和公安部门的布置,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管理措施,经学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3、协同有关部门对学院师生员工进行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教育,配合有关单位侦破案件,核实材料,报公安部门审批,协助做好违法违纪人员的帮教工作。
4、督促、检查各部门、各院(系)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加强安全管理,维护校内治安秩序,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并督促有关部门迅速解决。
5、协调同公安、消防部门的关系,协助当地派出所办理教职工和学生集体户口身份证等。
(三)二级单位领导职责
1、负责实施学院有关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及安全保卫措施。建立相应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师生员工齐抓共管,群防群治。
2、对本单位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安全教育,普及法律和安全常识,使教职员工和学生学法、懂法、守法,做到不酗酒闹事,不打架斗殴,不散播谣言,不传看淫秽书刊,不组织参与非法组织。
3、对本单位内部师生员工的各种矛盾纠纷要及时进行疏导化解和思想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4、定期检查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能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报告有关部门。
5、本单位发生案件后,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上报处理。
6、保管使用好配发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三、工作制度
(一)应急预案
建立健全《奥门金沙9159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奥门金沙9159火灾应急处置预案》,以及食品、网络、医疗等预案,协助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侵害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开展校园及其周边秩序整治,严密监控可能危害校园安全的各类重点人员;及时发现整改各类安全隐患,落实防范措施,预防案件事故。
(二)保卫制度
1、安全教育制度。针对不同时期的防范重点,确定教育培训内容,开展经常性的交通、消防、治安安全知识教育和防范技能培训,增强师生员工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2、门卫管理制度。由专职保卫人员按照询问-查验-联系-登记的流程,负责对进入校园的人员、物品和车辆进行查验和登记,严防来历不明人员、未经批准的校外机动车、非教学用危爆物品、剧毒化学品、刀具等危险物品和可能伤人的动物进入校园。
3、值班巡逻制度。组建机动巡逻队,规定职责任务、巡查线路、时间和具体要求,落实值班、巡逻措施。
4、安全检查制度。定期检查并及时整改校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做好校园内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相关人员教育稳控工作。
5、部位管理制度。明确图书馆、学生公寓、食堂、音乐厅等重要部位责任人、管理职责和工作要求,落实管理措施。
6、设施管理制度。落实专门人员负责安防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测试,确保运转正常、发挥作用。
7、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加强校园消防管理。
8、其他相关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保卫力量配备,提高人员素质。按照不低于学院总人数的4‰聘用专职保卫人员。专职保安人员应从保安服务公司聘用或由单位自行招用,具备相应的政治、业务、身体素质,年满18周岁不满55周岁,经有关法律和业务知识、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保安员证后方能上岗,平时应注重校园保卫干部、保安人员教育训练,每年组织一次集中培训演练。
(二)加强安全宣传,增强师生安全意识。二级单位应定期对本单位师生员工开展安全知识宣传、防范技能培训等工作,落实门卫管理、值班巡查、安全检查、重点守护、应急处置等内部防范措施,及时制止发生在本单位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公安机关。
(三)搞好装备配备,增强防护能力。学院为保卫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配备警棍(橡皮警棍、狼牙棒)、喷雾催泪罐、钢盔、防割手套、防刺背心、防护钢叉、警哨、腰带等必要的防护装备,并规范防护器械的管理和使用。
(四)不断完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要提高学校公共部位监控系统的覆盖密度,做好视屏监控系统的维护、保养和技术升级,逐步更新和提高校园视频监控的质量。
(五)落实经费保障,加大设施建设投入。加强校园重点部位安防设施建设,搞好设备维护,确保运行可靠,工作状态正常。
五、综合治理
(一)协助驻校“四警”(交警、民警、消防、国保)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督促落实校园内部治安各项措施。
(二)根据省市创建“平安校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分别制定出台校园安保工作考核办法。
(三)重视信息收集报送。要建立安全信息员制度,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和多媒体技术,掌握校园安全动态,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做到信息畅通。
(四)学院各部门要群防群治、协同联动。学工部门要加强安全宣传和心理健康教育疏导;宣传部、网络中心要落实实名制注册、完善信息网络管理办法,密切关注、正确引导网络舆情;保卫部门要加强人员培训和校园治安、消防和交通的巡查整治,确保校园稳定和秩序良好;教学部门要加强安全教育和信息收集,提高人员安全意识,了解师生动态;后勤部门要加强对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场所、部位设施进行防护和维修,确保完好运行正常。
(五)保卫部门要协助公安部门排查校园周边有暴力型精神病患者、吸毒重点人员、重点信访人员以及其他因各类矛盾纠纷可能铤而走险危害社会治安、危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重点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排查出的重点人员要一人一册建档,必须明确责任人和防范措施,强化信息搜集和教育稳控。
(六)学院各部门应加强对聘用人员和临时工的审核,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坚决清理和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校园工作。建立健全生活学习困难学生的信息库和教职员工的管理档案,明确定人帮扶制度,注重疏导稳控,排查及稳控工作情况要有记录可查。
(七)加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重点治理校园无牌无证车辆及机动车乱停乱放、不按规定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
(八)坚持依法办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滚动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乱点和治安隐患整治活动,坚决扫除影响师生学习、生活的各种问题。
六、责任追究
对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通报批评、督促落实整改,逾期不整改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学校内部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要根据情节,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单位领导的责任。
奥门金沙9159
2014年12月10日